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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赛规则

1. 参赛者可同时选择参加多于一个组别之赛事。
2. 服装要求正装或者演出服,不可穿着制服或校服。
3. 参赛者必须于比赛开始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,办理登记手续。
4. 参赛者必须携带附有近照之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旅游证件,以便比赛场地之工作人员作核实。
5. 所有参赛者必须先参加选拔赛,获得晋级通知书后方可报名总决赛。
6. 参赛选手均要求以背谱的方式演奏。
7. 比赛按全曲准备,比赛现场由评委根据实际情况掌握时间叫停,但不影响比赛成绩。
8. 参赛者演奏时间不可超过规定时限。
9. 对于评委会所作出之最终比赛成绩,任何人均不得异议。
10. 所有与评审委员会之成员有任何亲属或师徒关系之参赛者,必须于申请表格内列明; 如有违规者,其参赛资格将被取消。
11. 若参赛者是任何一位评委的亲属或学生,该评委将不可评审该名参赛者。
12. 已缴交之报名费将不获退还,亦不得转让他人或转作另一项比赛之费用。
13. 参赛者所填报之资料必须属实。 如有违规者,其参赛资格将被取消。 所有资料只会作比赛之用。
14. 参赛者如有违反任何比赛规则,赛事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。
15. 主办方拥有所有选手参赛视频及照片的使用权。
16. 任何人士不得于比赛场地内进行摄影,录像或录音,一切录像版权均属赛事委员会所有。
17. 所有在场人士均须小心看管个人财物,如有任何遗失,赛事委员会均不会负责。
18. 大师课、讲座、音乐会等系列活动,每位参赛者可免费参加,额外观众必须订购门票。
19. 报名后若需更改参赛项目或其他资料,需每次缴交行政费。 比赛期间不能擅自更改参赛组别及其他资料。
20. 初赛报名截止时间以各赛区通知为准,总决赛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,逾期报名或不会受理,或需要加行政费用。
21. 获奖选手获得的奖金为税前,选手应按相关法律缴纳所得税。
22. 如遇战争、疫情、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比赛无法进行,赛事组委会有权利调整比赛方式或变更比赛时间及地点,已缴之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。
23. 主办方有权修改赛事规则,若有任何修改,恕不另行通知。
24. 主办方保留对本次赛事的最终解释权。